1)第99章 诗云_我就一丧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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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似白驹过隙,一转眼过去了三天。~小,o

  这三天时间里,高健仍没有对女人说过一句话,他倒是和那条叫做美七的短毛吉娃娃混的佷熟。自从第二天自己可以一瘸一拐的下床走路后,他便不再满足小狗每天的施舍,主动出击,天天撵着人家满屋子乱跑。

  每当这个时候,女人都会安静的坐在沙发上,露出自末世以来很少见到的笑容。

  “美七,你跑慢点,他伤还没好呢。”

  对于自家主人胳膊肘向外拐的行为,美七一眨自己水汪汪的大眼睛,满脸委屈,跑的却是更快了。

  这三天来,高健彻底打消了对女人的戒心,她只是一个善良的普通人。

  每天早上她都会叫自己起床,喂自己碾碎的饼干糊糊。说实话,对丧尸来说,那玩意吃着如同爵蜡。但高健实在不忍心拒绝对方的好意,只能想着等以后身体恢fù了,好好报答对方。

  “到时候咱饼干弄两盒,吃一盒,扔一盒;矿泉水我给你搬一件,不喝,就用来浇花;你走到街上哪个丧尸敢欺负你,等着,我马上就去欺负它,保证欺负到你满意为止。”

  偷偷看了一眼端坐在沙发上的女人,她叫杨诗云,一个诗情画意的名字。

  晚上睡觉前,她总喜欢和高健闲聊,虽然高健从不会回答,但她好像知道对方一直在认真的倾听。

  她今年26岁了,眼睛并非先天疾病,而是在很小的时候出了车祸,视神经受损导zhì失明。

  “能和喜欢的人一起看一眼世界,哪怕是一眼,我就满足了。”这是她最大的愿望,可惜,她最爱的人和她记忆中的世界都已不存zài了。

  虽然那一刻他很想安慰诗云,但是,他不能说话。

  也许,此时安静的扮演一个沉默者才是对她最大的安慰。

  “我是丧尸,我只是一个丧尸。”

  这几天高健身体恢fù的特别快,已经可以下床走路,**实力大概能有以前的三成。恢fù情况这么好,还是托了那条叫做美七的短毛吉娃娃的福。

  正所谓狐朋狗友,小家伙和高健玩熟了以后,每天出去狩猎带回来的血色晶核数量翻了一倍,而其中一大部分都被高健连哄带骗的吞进了自己肚子。

  “这不是要脸不要脸的问题,这是为了生存,嗯,就是这样的……”

  有了血色晶核,**恢fù要比以前快得多,再过段时间他就可以自己外出猎杀了。

  值得一提的是,有了这次破而后立的过程,身心处在这样平和的环境里,高健的脑力又有了新的突破。数值达到了十六,质地更加精纯。他有感觉,当脑力值达到二十以后,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到了傍晚,美七又跑出去狩猎,屋子里只剩下高健和诗云。

  每当这个时候,高健都会老老实实的躺在床上,他怕自己多余的动作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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