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作品内容的警民对话_四面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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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写网的注册用户“笑脸好狼”给我留言:

  我认为看守所中生活你写的有点不对:

  (一)你的第六章第三节说电警棍打人打出烧焦似的糊斑是错误的。我是个警察,对电警棍有很大的了解,只要是配备给警察用的,绝对不会打人打出烧焦似的糊斑来,电击斑是小红点似的,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二)你写的常博与你想向管教告发东哥几人越狱行动,无法找到管教也是错的。看守所的值班人员每天都要几次巡号防止在押犯罪嫌疑人出事,管号子的民警每天也要找部分在押人员谈话,好深挖余罪及给人揭发的机会,每天谈多少人,形成多少材料都是有规定的。

  (三)文中的金鱼眼是协警,不是警察,请加以区分,不要污辱我们警察形像。看守所与监狱不一样,看守所属公安领导,监狱属司法领导,警察要是犯法关押在看守所是不会向金鱼眼那么掉价的,也不可能有什么人能欺负得的。

  (四)一个人是不可能关押在看守所中十个多月了,也没有下判决的。大哥你可能没看过《刑事诉讼法》。

  ****回答****

  这部小说是根据我亲身经历写的,我可以保证里面的每件事几乎都可以找到蓝本,只有部分因为执政者高压政策而暂时不能披露的东西,没有胡编乱造的成分。当然,细节上出现一些毛病,如果属实,我很感谢你的热情和责任感。不过,这几个问题我还是要澄清一下。

  笼统地推测一下,你应该是个年轻警察,或者根本没有深入过一线,因为你的话基本上是建立在理论基础上的,在理论上你是对的、我是错的。

  1,电棍:如果连续不断地电击呢?而不是象你暗示的那样捅逗几下?我见的稍微严重(不是最严重)的结果是一个犯人脸上被电成一个枫叶大小的紫红斑,很久才下去。你自己或者你看过你的同事同时向一个人使用几根电棍是什么状况吗?

  2,首先我遇到的管教并没有象你说的那样“每天也要找部分在押人员谈话,”。当然,说犯人找不到管教有些可笑似的,可你要了解当时我们的心理,是不能出哪怕稍微一点差错的,不能惊动那些想越狱的人,否则证据没了,我们说不清,以后不好混,在犯人里“不好混”的滋味是很恐怖的。

  3,这个问题不讨论,我对警察是保持应有的尊重的,除了和做警察的哥们儿喝酒时我会骂他们,在公众场合我从不说警察坏话,尤其是中国警察说不得。实事上我已经在避讳,我见到的金鱼眼并不是协警,而是一个真实的警察。其实报道和现实中有多少警察比金鱼眼更操蛋,你不会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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